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號)要求,現將2017年我市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錄對象
2016屆、2017屆離校未就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二、補錄崗位及數量
補錄崗位是歷年開發的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中出現人員空缺的崗位,包括社區黨務、人社、計生、民政、司法、工會等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崗位。2017年共計劃補錄201名。
三、補錄程序
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工作按照個人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檢、公示、聘用上崗等程序進行。
(一)10月23日至10月31日,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網上報名、網上資審初審、繳費。
(二)11月25日上午,統一組織筆試。筆試地點在合肥市市區。
(三)12月30日前,各縣(市)、區(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查、體檢、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補錄人員,由各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各有關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后安排上崗。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招聘的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17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6:00。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2017年合肥市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10月30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能再修改個人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初審的,在10月30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報。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10月31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完成報名確認后,于11月23日至11月24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考試費45元/科,合計90元/人。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這部分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繳費。11月20日至11月21日(9:00-16:00)期間,到合肥市人事考試中心(合肥市阜南路19號,合肥人才大廈8樓)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開發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低保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開發區)扶貧機構出具的扶貧手冊、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
本次考試無考試大綱,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及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
8:30-9:40 《職業能力測試》
9:40-11:30 《申論》
筆試地點:合肥市市區,具體考點見準考證。
(三)筆試方式
《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個科目考試連續進行,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答題卷)分別發放。
《職業能力測試》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職業能力測試》考試的答題卡,《申論》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的資料。
(四)筆試成績
筆試后,按《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資格審查、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按《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12月8日,報考人員可在合肥市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
六、資格審查、體檢和公示
資格審查、體檢和公示工作由各縣(市)、區(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對資格審查、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七、聘用上崗
考試、資格審查和體檢合格的擬補錄人員,公示7天后無異議,經培訓合格后,由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安排上崗。
八、崗位管理及工資待遇
基層特定崗位人員管理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轉發<關于印發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合人社秘〔2015〕179號)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 0551-63536164(市人社局就業處)
考務咨詢電話: 0551-62615147(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 0551-63636506(市人社局機關紀委)
附件:合肥市2017年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崗位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
合肥市2017年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崗位
序號 |
補錄縣(區) |
補錄崗位數 |
崗位代碼 |
補錄條件 |
崗位待遇 |
1 |
瑤海區 |
28 |
170001 |
2016屆、2017屆離校未就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2倍 |
2 |
廬陽區 |
18 |
170002 |
3 |
蜀山區 |
4 |
170003 |
4 |
包河區 |
15 |
170004 |
5 |
高新區 |
16 |
170005 |
6 |
經開區 |
1 |
170006 |
7 |
新站區 |
1 |
170007 |
8 |
巢湖市 |
32 |
170008 |
9 |
廬江縣 |
23 |
170009 |
10 |
肥東縣 |
31 |
170010 |
11 |
肥西縣 |
17 |
170011 |
12 |
長豐縣 |
15 |
170012 |
合 計 |
2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