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及資格審查、繳費
本次招考報名工作通過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 www.apta.gov.cn )。
全省統一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逾期不予補報。
報考人員須于8月29日17:00前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以補充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得修改個人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
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或相應減少該職位招錄計劃數。取消招錄職位的報考人員,于9月2日9:00—17:00改報其他職位(不含被取消或核減的職位)。因改報職位后考試費用發生變化的,省人事考試院通過報名系統補收或退還報考人員相應考試費用。由三科改為四科的報考人員應在9月2日17點前補交考試費用,否則視為報名不成功。
報考人員應盡早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以免臨近報名結束,因網絡擁堵導致報名不能成功。
在同一臺計算機上兩人或多人進行報名和繳費時,正確操作方法是:前一人報名或繳費成功后,點擊“退出報名系統”按鈕,再進行下一人報名或繳費操作。
二、筆試范圍
筆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筆試時間及內容
(1)??平逃圏c班:
9月19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月19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9月20日上午9:00——11:30 《文化綜合》
(2)本科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試點班:
9月19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月19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9月20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學》
(3)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試點班:
9月19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9月19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9月20日上午9:00——12:00 《專業綜合Ⅰ》
9月20日下午14:00——17:00 《專業綜合Ⅱ》
四、筆試地點
考區設置請查看專題公告欄中《安徽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筆試考點設置一覽表》。
具體考點、考場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于9月14日至9月16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五、答題方式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文化綜合》、《民法學》、《專業綜合Ⅰ》、《專業綜合Ⅱ》的選擇題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和《文化綜合》、《民法學》、《專業綜合Ⅰ》、《專業綜合Ⅱ》的文字作答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在答題卡上指定位置作答。
六、成績查詢
10月中下旬,考生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七、筆試費用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 筆試按每人每科40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這部分人員報名后,先進行網上確認和繳費。9月18日至9月21日期間,到考試所在地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減免筆試費用審核手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身份證、準考證。
八、有關要求
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身份證丟失的考生,可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標準格式的戶籍證明(須貼本人照片,并蓋戶籍章)入場考試。嚴禁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通訊工具和計算器進入考場座位。
對考試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處理。
九、咨詢舉報電話
本次錄用公務員考試的有關政策問題請咨詢0551-62663221、0551-62609436。
監督投訴請聯系0551-62663184。
有關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的(如:專業、學歷、工作年限等),請咨詢各招錄單位(電話詳見招錄職位表)。
網上報名、信息填寫、照片上傳、準考證打印等考務問題請咨詢0551-63457903。
跳轉第三方支付平臺后的繳費問題請聯系支付平臺客服(支付寶:95188,易寶:4001-5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