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立知教育官網同步宣城市涇縣人民政府網發布2020年涇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招考詳情請關注安徽公務員QQ交流群:374638209。
根據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優化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39名,其中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工作人員)16名、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名(詳見附件)。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1)縣直機關選調對象為:全縣范圍內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工作人員)。
(2)縣直事業單位選聘對象為:全縣范圍內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4月13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3)報考選調職位的,鄉鎮須為2015年12月31日前錄用或登記的公務員;縣直單位須為2017年12月31日前錄用或登記的公務員;以及2017年12月31日前錄用的選調生。
(4)報考選聘崗位的,須為2017年12月31日前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7年12月31日前政策性入編的特崗教師、“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等;2015年12月31日前引進的高學歷(高職稱)緊缺專業人才。其中選聘單位性質為“全額供給事業單位”的選聘崗位,報考人員須為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可報考。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選調(選聘)職位(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學歷條件、專業條件和任職經歷?!?br />
(7)身體健康。
(8)符合干部回避有關規定。
(9)符合公開選調(選聘)職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縣管干部報考的,需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審核。同意報考且被選調(選聘)的按選調(選聘)職位(崗位)管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內的。
(5)通過公開選調(選聘)和批準調動的公務員(工作人員),在新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0年4月8日在涇縣人民政府網、涇縣先鋒網等網站發布選調(選聘)公告及選調(選聘)職位(崗位)表。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工作由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現場報名。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崗位)。
報名時間:2020年4月13日—4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
(1)公開選調: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科(縣政府大樓417室,咨詢電話:5022633);
(2)公開選聘:縣人社局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縣人社局一樓東大廳,咨詢電話:5102637)。
報考時需提供以下報名資料:
(1)報名資格審查表(詳見附件);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
(4)職位(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者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組織人社部門會同選調(選聘)單位負責實施。符合報名資格的報考人數與選調(選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比例的取消或核減選調(選聘)計劃。被取消選調(選聘)職位(崗位)的報名人員,可于規定時間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職位(崗位)。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筆試內容為基本政治理論和綜合知識,主要測試報名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履行職位(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br />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數與選調(選聘)計劃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同進入面試。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選調(選聘)職位(崗位)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組織人社部門牽頭負責,選調(選聘)單位配合組織實施??疾鞂ο蟾鶕荚嚲C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缺額的,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以及考察對象與選調(選聘)職位(崗位)人崗相適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情況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疾旖Y束后,如實撰寫考察報告,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察結論??疾鞂ο笏趩挝粦敺e極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五)公示和試用
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報名人員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職位(崗位)要求,研究確定擬選調(選聘)人員,在涇縣人民政府網、涇縣先鋒網和選調(選聘)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選聘)的,由組織人社部門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選聘)資格??忌栽阜艞夁x調(選聘)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記錄。
(六)辦理轉任手續
選調(選聘)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轉任、任職、聘任等手續。
四、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監督舉報電話:5102535、5102572)
附件:1.2020年涇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
2.2020年涇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3.涇縣2020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