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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及時取得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為充分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按照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公告如下:
目前尚未取得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可以提供由培養院校出具的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如不能提供,可以提交本人屬于應屆畢業生的書面承諾。
上述考生應于2020年9月20日前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如不能提供,將按照相關規定取消錄用資格。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